今周刊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(COP 30) 現場直擊及報導
全球升溫預測略降,但與1.5°C 目標仍存在巨大差距
聯合國環境規劃署(UNEP)發布最新《2025 年排放差距報告:偏離目標》(Off Target),指出全球升溫預測雖略有下降,但整體進展極為有限,距離《巴黎協定》1.5°C 目標仍存在巨大差距。報告警告,若世界依當前政策前進,全球升溫恐在本世紀末達 2.8°C。
在不同情境下,全球升溫預測分別為:若所有無條件與有條件(需外部支援) NDC 均完全落實,升溫約 2.3°C;若僅落實無條件 NDC,約 2.5°C,皆略低於去年的 2.6–2.8°C。若依照現行政策行動,升溫將達 2.8°C。較去年預估的 3.1°C 有小幅下降。最樂觀情境下,若所有有條件 NDC 落實並達成淨零承諾,則可降至 1.9°C,與去年的估計相當。以上所有升溫情境皆有超過 66% 的發生機率。
各國更新的NDC目標確實使升溫預測略有下降,但幅度非常有限。整體降幅約 0.3°C,其中三分之二來自政策與 NDC 更新,其餘 0.1°C 則是方法學調整的結果。然而,美國將於 2026 年正式退出《巴黎協定》,撤回其 NDC 預計將推高約 0.1°C,幾乎抵銷這次全球 NDC的實質進步。
報告也指出,許多國家尚未提交新的NDC承諾。2024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較前一年增加2.3%,達到577億噸二氧化碳當量;然而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,僅 60 個締約方(約占全球 63% 排放量)提交或宣布了含 2035 減排目標的新NDCs。\
全球升溫超過1.5°C已成定局,可能在未來十年內發生
為達成 2°C 與 1.5°C 目標,全球必須在極短時間內達成大幅減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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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°C 路徑:2030 年需比 2019 年減排 2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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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°C 路徑:2030 年需比 2019 年減排 40%
但依當前承諾,即便所有無條件與有條件 NDC 均完全落實,2035 年全球排放量僅會比 2019 年下降 12%–15%,遠低於 2°C 路徑的 35% 與 1.5°C 路徑的 55%。UNEP 指出,各國目前不僅未走在達成 2030 年目標的軌道上,新提交的 2035 目標也尚未展現足夠力度。
在此情況下,由於所需減量幅度龐大、時間極為有限且政治情勢艱難,UNEP 認為 全球短期內超過 1.5°C 已幾乎是確定事件,極可能在未來十年內發生。
避免每 0.1°C 升溫,都能減少重大氣候損害
儘管短期內難以避免超標,UNEP 強調,降低超標幅度本身同樣關鍵。每減少 0.1°C 的升溫,都能減輕災害、經濟與健康衝擊。要從超標情境拉回至 1.5°C 以下極具挑戰,但全球仍必須努力將升溫壓在遠低於 2°C,並盡力維持在1.5°C以下。
這是因為避免「每一點點度數」的升溫都帶來重大益處:
1. 減緩氣候損害、經濟損失與健康衝擊的惡化——這些影響雖遍及所有國家,但最貧窮與最脆弱的人群受害最深。
2. 降低觸發氣候臨界點(climate tipping points)的風險,例如西南極冰蓋崩解,這些一旦發生、即使氣溫再下降也無法逆轉的後果
3. 減少對碳移除技術的依賴——這些技術具不確定性、高風險且成本高昂。要逆轉每0.1°C的超標,必須移除並封存相當於目前全球五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碳
報告提出一個「2025 年起迅速減量行動」(rapid mitigation action from 2025)的情境,若全球立即減排、2030 年較 2019 年下降 26%、2035 年下降 46%,並大規模部署自然與技術型碳移除,升溫最高可被限制在 約 0.3°C 的短期超標,並在 2100 年回到接近 1.5°C。
儘管前方任務艱鉅,UNEP 強調,《巴黎協定》十年來全球也取得實質進展,包括全球升溫預測已從當時的3–3.5°C明顯下降。同時,各國的氣候治理架構、政策與法規亦持續成長與完善。所需的關鍵技術已經可得,而風能與太陽能發展速度持續超出預期,不僅降低了部署成本,也推動了市場的快速擴張。
因此,國際社會如今擁有更有利的條件來加速氣候行動,並同時推動經濟成長、創造就業、提升能源安全與滿足其他永續發展需求。
然而,政治意願不足仍是實現這些潛力的最大障礙。要加速減排行動,仍須克服重重障礙,包括:應對複雜的地緣政治局勢、大幅提升對發展中國家的支持,並重塑全球金融架構,以動員足夠資金與資源支撐轉型
G20 的行動與領導將是關鍵,特別是主要經濟體與高排放國家
UNEP 指出,雖然將本世紀升溫限制在1.5°C仍有可能,但要在2035年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到2019年的55%,在當前政治局勢下,要實現如此大幅削減有很大的挑戰,幾乎勢必會出現超過1.5°C的暫時性超標。
為了限制超標的幅度,必須加快並擴大減碳行動,G20國家的領導作用尤其重要。每避免一點點的升溫,即使是很小的度數,都意味著人類與生態系統的損失更小、成本更低,並且對有不確定性的二氧化碳移除技術(CDR)的依賴也會減少。
不含非洲聯盟的G20成員國排放量約佔全球總排放的77%,並在2024年增加了0.7%。目前已有7個G20成員提交了包含2035年目標的新NDC,另有3個成員宣布了相關目標。這些承諾雖具一定貢獻,但整體雄心仍不足。
整體而言,G20並未走在實現其2030年NDC目標的正軌上。若要改變現狀,各國必須緊急且大幅加強行動,迅速削減排放。
※ 本文整理自台灣科技媒體中心2025 年聯合國排放差距報告關鍵訊息中文翻譯,原文見此。



